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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刚刚公示!丹阳规划新建多所幼儿园、小学、初中……
  • 2023-08-10 08:04:29
  •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电子郎件至公示单位〈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97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4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7.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8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2%。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0%。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9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0.4%﹔公用设施用地面积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5%。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7.8%,预留白地面积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0%,水面面积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6%。

    初中:4所,现状保留2所(云阳学校、三中),规划改建1所(省丹中改为初中)、规划新增1所(城北中学)

    小学:6所,现状保留4所(云阳学校、实验小学、正则小学、练湖小学),规划改建1所(吕叔湘中学改为小学),规划新增1所(西环路小学);

    幼托:13所,现状保留8所,在建1所,规划新增4所;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电子邮件至公示单位(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04.8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44.9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55.5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0.99%;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41.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9.1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96.3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1.11%;公用设施用地面积4.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87%;公共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53.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0.56%。

    (3)幼儿园:6所,现状保留3所,规划新增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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