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楼下,一行人正在因为房子的归属权发生矛盾,唐女士坚持,房子是他的,甚至她让吴大爷的家属去问问,怎么可能会有十万块钱就把房子给卖掉的呢?但是吴大爷的亲属不认可他这种说法,因为当时自己不止给了他十万元,足足给了二十六万。唐女士的儿子小陈再出来说话,询问他当时把钱打到哪里?
双方吵得不可开交,吵架的一方是房东唐女士母子,另外一方是吴大爷和他的亲属,按照吴大爷一方所说,现在他们所居住的这个房子是他们在六年前已经向房东唐女士买下,房子是三室一厅的,买下的时候是毛胚房,今年他们打算装修装修搬进来,但是没想到却找到了房东唐女士一家的阻挠。为什么唐女士会拦着吴大爷一家装修房子呢?
按照唐女士所说,自己从来都没有卖过房子,也没有收到吴大爷一家所谓的购房款项,那到底是谁收了吴大爷家的钱,却没有交给唐女士他们呢?如果他们说的都是实话,那谁是李鬼,谁是李逵呢?
吴大爷正坐在毛胚房里,脸上的表情很不愉快,为了房子的事情,他已经不止一次坐在毛胚房里面叹气了。他今年已经69岁了,作为一名退休的老教师,平时是有退休工资的,本来他这个年纪应该颐养天年,好好养老的,但是最近因为房子装修的问题和房东闹得不可开交,装修的工程也经常停下来,房东唐女士一家人时不时就来打扰他们。
买下这个房子,却不能装修入住,吴大爷不止一次后悔,当时为什么要买下这个不能入住的房子呢?吴大爷说起和房子的故事,那是在几年前,他通过中介介绍相中了这套房子,那时候我大爷还是一名老教师,教师工资微薄,工作了几十年,他也攒下了一笔钱。
但是这个钱真的不多,所以看上的房子多半是因为价格太高,后来经过了多次想看比较之后才定下了,当时决定买下这个房子的原因也是因为房子价格比较低,比起其他房子都要少几万块,这是打动吴大爷的最重要原因。房子全款26万,他和中介签订了协议,买下了如今这套房子。
房子是现成的一套二手安置房,但是买下来这栋房子之后,还没有能够及时拿到房产证,因为房屋的产权没有审批下来,所以现在都办不了房产证,但是当时双方有约定,如果等房产证办下来之后,就立马做过户手续。吴大爷一家也没有在意,一直是住在别的住处,都没有装修入住。后来,2019年房屋产权下来了,但是原本签订了购房合同的房东却突然后悔了,他不仅不同意吴大爷过户房子,甚至还阻挠他装修。
这样吴大爷很是郁闷,明明自己就是想买一套房子给自己养老的,但是现在房子搬不进去,钱还给了。这其中的矛盾就出在唐女士身上,原来这个房子不是当时所说的房屋主人陈某一个人所有,而是陈某和唐女士两个人共同持有这个房屋的产权,所以也就是说,当时吴大爷所给的26万只能买陈某手上的产权,唐女士就以此为借口,她当时没有同意买卖,所以这个房屋也是有她的一份。
唐女士来到吴家大闹,所以装修的事情也只能停下了,陈某和唐女士其实两个人的关系是夫妻关系,在吴大爷一家眼中,就是这对夫妻在搞仙人跳。怎么可能丈夫卖房子,妻子却为所未闻的呢?但是按照唐女士所说,也有自己难以言说的苦衷,这套拆迁安置房其实是他们一家三人所持有的。
唐女士、丈夫陈某、儿子小陈都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但是当时丈夫不顾他们的反对,直接把房子卖掉了,所以他和吴大爷所签订的条约是不奏效的,当初购房款他们也没有收到一分一毫,那这让吴大爷怎么办呢?为了了解进一步事实的真相,记者找到了当时卖房的中介,中介公司的五经理接待了我们。
经理表示,当时售卖房屋的的确是陈某,陈某也和吴大爷签订了协约,吴大爷也确实交付了房款,当时,中介对于房子的情况也会进行事先了解,也考虑过会出现如今这个情况,所以专门问了陈某他可以做主吗?可以代替他们家人做决定吗?
陈某和经理明确表示,这个房子产权是归他一个人所有,而且他老婆也是知道这件事情的,他们都是同意以这个价格卖给吴大爷的,所以当时经理就促成了这桩买卖。对于现在,唐女士又上门闹的情况,经理表示,他们从业这么多年也是有见到这种情况的。其实问题还是出在他们觉得当时买卖的价格低了,看到现在逐渐上涨的房价,所以他们在想,通过闹这种方式,再索要一笔额外的费用,也就是唐女士一直强调的她这部分也要一部分钱。所以,陈某到现在都没有出面。
吴大爷也很无奈,当时自己明明已经支付了房款,而且是双方都认可的金额,现在这么闹是怎么回事?他也不想再继续和唐女士一家纠缠,最后,他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后来,法院最终的审判还是站在了吴大爷这一方,吴大爷当时和陈某签订的卖房合同是有效的,所以这个产权是归于吴大爷所有。
但是尽管法律已经审判了,产权也顺利过户,到吴大爷名下,但是这套房子就是不能够装修入住,现在,唐女士每天都会来到这套房子里面,守着不让他们装修。这个样子下去也不是回事儿啊,那究竟要付出什么样的条件?唐女士才能够不闹了呢?记者在吴大爷的委托之下,询问了唐女士的儿子小陈的看法,小陈则是强调,这套房子虽然法律已经审判了,但是这个产权是他们三个所有,也就意味着,他们还认为房子是自己的。
但是法院已经明明都审判清楚了,将这个房子产权关系都分配的很明白了,而且在上法庭的时候,他们几个都是有出席,都是知道法院的判决结果的。唐女士甚至还说出了一番让人吃惊的言论,她说自己之前也有卖过一套安置房,也是这种情况,最后面卖家补偿了她几万元。唐女士这种说法不就正在暗示胡大爷要给予她补偿吗?
正所谓小人难缠,我们现在都看明白了,就算法律已经公正审判了,但在现实生活当中,公平正义执行起来,总会遇到各种问题,就像唐女士和她儿子这种情况,他们不讲半点公平正义,就是想要额外的补偿,为了钱,他们可以不要面子,也不要名声。对于这种地痞无赖式的行为,我们不能惯着,但是吴大爷也考虑到自己年纪已经大了。
他也没有几年的时间可以和他们纠缠了,有时候退一步海阔天空,吴大爷也是这么想的,最后还是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唐女士和她儿子一同协商,对方一开口就让他补偿三万元,后来觉得太少了,又借口要五万元,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后来,他们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之下,还是达成了一致的协议,吴大爷还是花了点钱协调好了这件事情。所以买房的时候还是要先打探清楚房子的情况,不要看着价格低就贸然买下房子。
好了,大家对于丈夫卖房子,妻儿都不知道,买家找上门收房,妻儿:房子我没卖过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