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金秋二期、万福山庄、金秋桂园、百通星园,重庆花园,元顺和苑小区等经适房业主。青岛市住保中心具体违法行为:一、严重违规乱收费。2008年青岛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35条明确规定167号令于2008年9月1日废止,但2018-2020年青岛市住保中心一直对我们执行已经废止了的167号令。每家强行收取20-60万。二、恶意操纵评估价。住保中心为达到多收费目的,恶意将2019年土地评估价抬高到12000元,但收费票据中不显示评估价,而2021年住保中心网站显示,我们这批经适房土地评估价实际是4493元。三、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我们的购房合同是经过市住保中心主审的,合同中只字未提“10年后方可交易”“按全额100%收益比例上交地方政府”。四、恶意制造社会不公平。青政办发2020年21号文是经过广大业主2年的维权更改的政策,针对的应该是广大业主。五.恶意威胁信访人员。赵阳称如在反映问题,子女不能升学,不能当兵,拉入黑名单,陆杰荣态度恶劣。
2022年8月16日,自知理亏、顶不住压力的住保中心突然给我们回复,给我们退所交款的50%,也就是按他们操纵的最高评估价每平方12000元所交的款项的50%。我们不接受!因为你们违规了,必须先纠错!纠错就从执行文件说起,2008年就该废止的文件你们一直执行到现在,期间丧失了业主多次上市交易的机会,这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吗?如果2011年你们执行199号令,我们缴纳土地收益金只需要3万多,而你们2019年收取了我们40多万的土地收益金!如果你们不操纵评估价,使用2020年21号文件发布时规定的评估价4493元/平方,我们缴纳土地收益金也就3万多!用退所交的款项的50%来即是收取了我们20多万元的土地收益金,来忽悠我们,是不负责任的,更不是纠错的态度!
住保中心工作人员小胡口气强硬:我只是在通知你们!!
广大业主请求:1、纠正错误,合法执行199号令,即按2011年土地评估价(低于或等于4493元/平方米),依据2008年青岛市政府199号令土地收益金收取公式:(商品房评估价-经适房购买时价格)X50%X65平方米,重新计算我们应交土地收益金,退还多收的部分;2、公开道歉,纠正违法行为,付给业主多收款项6%的利息作为补偿;3、付每人每天信访误工费400元。4、对威胁恐吓我们的陆杰荣、赵阳等接访工作人员应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