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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产营销舞弊事件,你遇到过几个?
  • 2023-07-25 09:50:36
  • 本人在房地产企业干了多年的内审工作,中间遇见过各种各样的舞弊事件,其中有一件事令我印象十分深刻,有点窝心,气愤又无奈。

    男的是项目营销负责人,女的是案场收银。别看级别不高,所贪的钱财数量,令所有人刮目。

    在地产营销上,舞弊的形式多种多样,以后的案例会慢慢介绍,你以为收客户一两个红包,给个优惠就是算贪财啦?那只是你思路没打开,打开思路后你会发现,只要有点小权,就有大把的暴富机会,而且贪得无声无息。

    关键是,事后还找不到一点舞弊证据,神奇不?

    那是十年前发生的事儿,公司有十几个楼盘,每个楼盘有一个案场经理,也就是销售负责人,还有一个案场收银,收银属财务系统。这两个岗位是公司放在案场的人,其他案场岗位都是代理公司的人。营销部门的策划、客服、契约办理等岗位职能都在集团公司,不在销售案场。

    所以,一个案场上就剩2个人是公司的人,两个岗位相互监督,又相互配合。

    谁也没有想到,会有两个人勾结得那么好。

    关键不止是岗位上的利益勾结,两人还是地下情人,偷偷住在一起好长时间了,因为公司是不允许情侣两人同时在职,所以才是地下情。

    当时的营销案场采用第三方渠道很少,刚开始有,在这位项目负责人的推动下,公司启用了第三方渠道,这在公司是首次采用。

    其政策是,渠道每推荐成功一位客户,计提佣金1%,在当时已经是非常高的标准啦。

    他们的渠道传言是第三方公司,结合了新浪网、腾讯网还有第三方门店,总之,第三方公司推出了一揽子的推广政策,反正是个大杂烩,听起来不明觉厉的那种。

    当时网站上的广告位是非常便宜的,销售额的千分之一费用都用不到。

    知道当时是什么情形吗?根本就用不上渠道,因为销售火爆,房子基本上都是被客户抢着买的。

    但因公司安排的任务量大,且要向百亿目标冲刺,在项目营销的推动下,这个项目最后还是上第三方渠道推荐,两个月期限。

    后来才发现,那两个月中,基本上所有的客户都是从渠道来的。

    这是不可能的,当时的环境,自然到访客户、老带新客户、电话推广客户应该占80%的比例才对,根本不可能都走渠道。

    只是最后才发现,项目营销上推出了一项私下操作,就是走渠道的客户多给优惠1%,这1%的优惠本就是案场的基础优惠,却被项目营销改成了换渠道的优惠。

    有这个优惠,所有的客户都转向渠道推荐了。

    作为案场收银的那女孩,有计算佣金和监督现场的职能,但她从来没提过。

    因为营销方案是项目营销写的,财务数据是案场收银做的。其他人很少看明细数据,就连集团做账的会计和出纳,也只是对对票,不关注这些渠道。就算出纳看到佣金,也不会想到会有这些猫腻儿。

    知道一个火爆的项目两个月卖了多少吗?1.5亿,第三方渠道约150万用金。去掉网站的广告费和其他费用,他们最少可以落130万。

    知道当时的工资是多少吗?营销负责人一个月也不到1万元,案场收银更少得可怜,不到3000元。

    这一百多万的收入,是他们十年工资都攒不来的,短短两个月,就完成了十年的积累。

    虽佣金较多,但还是没有人发现异常,因为渠道只用了两个月,他们将两个月成交的客户,分成半年时间来结佣报销,和其他正常客户的混着报销。

    等我们审计法现这事儿时,已经过去半年啦。项目房屋已经卖完,只剩下车位和地下室啦。

    当时,查验了所有计佣的客户信息,发现全部是那两个月成交的,而且那两个月成交的客户基本上全是第三方渠道。

    就是说,他们足足偷走了两个月销售额的佣金。他们俩还十分聪明,知道及时住手,估计也是怕事情被捅出来,能有这份定力,倒也不是只知道贪财的狗男女。

    因为车位佣金问题,才发现第三方渠道有猫腻儿的线索。

    虽然房子销售的火爆,但车位销售却十分慢,因为当时的车辆没有那么多,而且刚购房的客户也没有多少钱再买车位。

    这个项目房屋已售完,车位还有一半左右未售,基本上项目销售算是结束了,而且因为别的项目正大卖,置业顾问也转移到其它案场,只留两个新入职的置业顾问,在这儿留守着。

    当时的政策是:员工推荐车位后,置业顾问就没有提成了,只有置业顾问自己卖掉的车位才有提成。

    这对男女之所以被发现舞弊,是因为,他们俩捂着车位不让置业顾问卖,才被置业顾问偷偷把消息传出来的。

    项目营销负责人是管着代理公司人员的,置业顾问也必须听他的。所以他就压着不让置业顾问卖。

    反倒让他的小情人,案场收银那女孩一个一个给客户打电话推销车位。营销负责人是没有推荐奖励的,所以,他全以小情人名义推荐。

    他们俩还是有手段的,当时车位没有分期,也没有银行按揭。那女案场收银居然找到了银行关系,可以给客户办理车位贷款,这手段也很高。

    对于客户来说,原来需要一次性交10万的,但办贷款后只需交两三万就可以购车位了。

    我们最后也去查了,案场收银和销售负责人都不承认压着不让卖的事儿,而且还有证据,确实有几套是置业顾问卖的,置业顾问在领导的压力下,也没敢出来作证,只能不了了之。

    推荐成交也是按政策走的,也没有影响他们的正常工作,更没有舞弊的证据。

    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他们每一个车位有收客户500元的代理费用,相当于一个车位他们可以赚2500元。

    仅车位一项,他们俩又小赚了十来万。

    不止车位问题,还有那第三方渠道,有合同,有手续,有网站推广,也不能说人假的假的吧。

    虽然,我们调查后发现,第三方渠道确实是和营销负责人相关的,而且就是他组建的,但没有证据啊!

    签约的公司和他也显示关系,只是据说是他一个同学的名字。

    哎,这是我最失败的一个审计案例,也让我见识到了,那些硕鼠们暴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