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1日讯 济南市民冯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济南的尚品燕园小区租了个房子开便利店,经营了两年了,生意还不错,最近却因为这个便利店吃不好睡不好的,感觉要干不下去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最近物业无缘无故从7月15号还有18号断了两次电,从8月份以来就不给充电费了,一直是断电的状态,本来以前是运输一些菜、水果往小区里拉,现在物业也不让车进小区了,直接跟我们说不让我们干了。”冯先生告诉记者,“一开始我们是跟物业签的租赁合同,快到期的时候,这边小区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说我们这个房子属于文化活动站,属于全体业主的房子,让我们和业委会签合同,我们签完合同之后,物业这边就不愿意了。物业说这房子归他们管,所以没跟他们签合同,他们就给我们停水停电。”
冯先生表示,上个月已经被断了两次电了,在派出所和街道办的协调下,物业才勉强答应充了100块钱的电,到现在为止,他这个店只能是省着用电来维持经营,冰淇淋冷鲜肉都不敢卖了,很多蔬菜水果都进货很少了。对于现在便利店无法正常经营,业委会告诉他,如果停止营业的话,房租可以往后延,减掉这几天的房租。
一个商铺为什么会出现两个房东,这个问题冯先生也说不清楚,现在业委会打算把物业给换了,正好在这个时间段他的租房和悦到期了,影响了他的正常经营,现在别说挣钱,开始赔钱了。
冯先生遇到的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跟冯先生一起到物业去了解情况。
“他这个内铺之前一直跟物业公司签的合同,从今年的七月份,合同到期了。到期之后就没再续合同,从7月14号到期到现在,一直也没有给物业交房租,也没有搬离。”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到期后冯先生一直没有续签,就给控制了便利店的用电问题。可冯先生说,业委会告诉他房子属于全体业主,让他把钱交给了业委会,这中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冯先生这个便利店还能不能正常经营呢?
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房租交给业委会没有道理,作为物业公司来说,我们肯定不能认这一块。房子的产权,是在开发商的大房产证上,他没有向外出售,属于小区里的配套公建,就是属于会所性质,不属于业主共有。而且实际上业主的购房合同上,也都有很明确的约定,会所、车位、车库等配套建筑的所有权归出卖人,实际上他们自己也去查了,在不动产中心,它的性质规划就是公建配套文化中心。”
冯先生说房子到期之后,他就把房租交给了业委会,那业委会能不能解决他用电的问题呢,记者来到业委会了解情况。
业主委员会成员刘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当时去不动产中心查询的时候,对方提供的一个文件,文件上面提到关于公建配套的使用问题。社区的服务用房,像活动中心、邮电所、电气站等都属于一律不准出租出售。对于业委会和冯先生签订的出租合同,刘女士表示,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考虑,既然这个现状没有办法改变,他们就先把租金收过来,纳入公共收益的一部分。
既然冯先生已经把租金交到了业委会,怎么能来保证冯先生正常经营的权益不受损呢?刘女士说:“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去找了上级部门,街道办去协调了很多很多次,都已经给了明确答复,就是在我们当时四方会谈的时候,我们当时去沟通的一个情况,就是说在确权之前,在这个产权完全确定之前,是不可以中断租户的正常运营的,但是现在物业单方面毁约,我们去找到街道办,街道办没有给我们一个答复。”
现在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对于这个房屋的属性问题,各执一词,那对于冯先生遇到的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呢?记者来到智远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智远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不过在现场,他们与冯先生进行了沟通说明。记者了解到,冯先生租用的这个房子,产权到底是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现在产权上不明确。街道办物业科的负责人送宋科长现场拨通了物业负责人的电话进行沟通。物业负责人明确表示,拒绝为冯先生继续提供缴费服务。
【编后】冯先生说,现在物业和业委会之间的问题,自己成了“炮灰”,跟哪边签约都会得罪另一边,自己也很为难。目前冯先生说,他的店里是彻底断电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积极协调一下,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对于这个事情,我们也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