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最近6万多余杭人都会拿到这笔钱!_杭州生活资讯_55df.com
  • 最近6万多余杭人都会拿到这笔钱!_杭州生活资讯_55df.com
  • 2023-05-08 23:31:16
  • 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全区6万多名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余杭籍老年人,将于近期收到首次发放的每人500元的生活补贴。这是我区新近出台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惠民新政中的其中一项内容。

    据悉,已于7月21日起实施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在养老机构建设、照料中心任务建设、鼓励社会化运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及提高养老护理员队伍待遇等方面,都大幅度提高了补助力度,推进了全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各级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均有经费补助

    对经验收合格的镇街级综合性和村社级示范型、标准型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一次性建设经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加大照料中心运行补助力度,对运作良好、功能叠加和社会化运营的镇街级综合性、社区级示范型、社区标准型照料中心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运营经费;实现医养结合的照料中心,每家每年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对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照料中心每年分别增补运行经费10万元、5万元、3万元;三星级以下照料中心每年补1万元运行经费。

    各级老年食堂和助餐点也均有经费补助

    图片来源网络

    正常运营的街道级老年食堂(含食堂、助餐、配送中心)、社区级老年食堂(含食堂、助餐、配送点),按照就餐规模大小(老年人就餐人数10-50人、51-100人、100人以上),区财政每年给予运营经费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补助。社会化运营的老年食堂则补助给运营方;对接收符合条件的我区户籍老年人就餐的社会为老助餐企业、助餐点,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采用配送餐形式的,增加每人每天2元)。对正常运营的老年食堂,区财政根据规模大小每年给予5-15万元的运营补助;对社会为老助餐企业、助餐点,区财政按照助餐服务惠及人数予以一定补助。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时间和补贴均有增加

    全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人由原来辖区老人总数的6%提高至8%,服务时间从原来每月4-20小时增加至每月8-40小时,“失能”“失智”老人在原基础上再增加每月8小时的服务,补贴按每小时25元结算。

    每年补贴1000元

    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享受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余杭户籍老年人,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半年度发放一次。60周岁以上(含)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余杭区户籍老年人可先参保再享受。

    公办养老机构获多次经费补助

    公办养老机构改扩建提升,由区财政补助50%的建设资金。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运营满一年后,一次性补助20万元。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项目,每家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余杭一般家庭老人、有效期内的困难和低保持证家庭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分别按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补助给机构,机构从收取费用中直接减除。

    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待遇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提倡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等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1500元、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落实入职奖补制度。为入职余杭区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与管理工作的高等院校、高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提供入职奖补。区财政分别按20000元、10000元、8000元进行补助。

    增加养老护理员培训经费,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并建立逐年递增机制,确保养老服务队伍可持续发展。

    来源:余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