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略)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略)所需的太原市全民参保登记系统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略)
3、招(略):共一包,采购预算为1(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说明 。
4、资金来源:(略)
5、交货完工日期:(略)
交货地点:(略)
6、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略),在国内注册(略),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略)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略)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发(略)
(1)发售时间:(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略)
(3)招标文件售价:(略)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略)午08:00 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3)投标及开标地点:(略)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 进口产品 外,均采(略),即非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略)
10、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略)。
11、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略)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3、联系人(略)
集中采购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韩倩倩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名称:(略)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建设南路22号邮编:(略)
联系人:(略)
14、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略)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略)网址:
http://(略)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15、公告公示期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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