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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均价3万/平,406套房源,马上准备选房
  • 2023-06-19 0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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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发企业将根据摇号结果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以电话方式通知摇号家庭参加本次选房,请各申购家庭保持电话畅通。(十三)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博大新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

    2023年5月15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禧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摇号活动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茗苑18号楼开发区共有产权住房接待中心举行。

    截至本次摇号前,对申购家庭进行二次资格审核,最终确定可参加摇号的家庭为1110户。按照申购公告要求本次摇号不分组别,统一摇出选房顺序号,具体摇号数据参阅附件。

    本次摇号工作结束后,将开展违法建设情况的审核工作,如经审核,申购家庭信息不符合条件,不得进行签约,摇号顺序、选房结果视为无效。

    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依法全程公证。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相关提示信息请参阅附件2《亦城亦禧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

    (六)共有份额比例: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其中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0%,政府持有剩余40%产权份额(北京博大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持)。

    (七)房源安排及配售方案:本次配售房源共408套,配售房源具体信息参阅附件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禧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明细表》。

    (一)根据本项目申购家庭摇号顺序进行选房,若房源提前售罄,开发企业将及时通知到场时间表中后续申购家庭,无需到场选房。如本次选房后房源仍有剩余,剩余房源及选房方式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KFQGW.BEIJING.GOV.CN/)进行公布。

    (二)各申购家庭具体到场时间详见附件4《亦城亦禧家园申购家庭选房到场时间安排表》。

    (三)开发企业将根据摇号结果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以电话方式通知摇号家庭参加本次选房,请各申购家庭保持电话畅通。

    (一)申购家庭购房款计算方式: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以本项目为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9㎡,销售价格为300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89㎡×30000元/㎡=2670000元。

    (1)选房家庭下载并准确填写附件5《家庭购房申请表》,并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家庭成员中有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2)家庭成员中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

    (4)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婚姻证明(境外婚姻证明需提供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6)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簿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六)选房必须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附件7《夫妻之间手写委托书模板》)、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选房家庭应按附件4《亦城亦禧家园申购家庭选房到场时间安排表》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家庭,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组选房家庭,按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家庭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如选房人在当天选房活动结束前仍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九)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为不超过2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根据摇号顺序下一组即可进行选房。如两组客户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十)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签订购房合同。

    (十一)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缴纳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圆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主申请人名下的“银联”标记的储蓄卡,并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10万元外请多存10元,由此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转账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当天选房当日18:00前缴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十二)选房当日如有选房家庭在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的,经公证处确认后,此房屋将会在正在选房时段的下个时段放出。

    (十三)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博大新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并缴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并缴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十四)当选房活动结束后项目出现退房房源,按照政策规定,如尚有未选房家庭,开发企业将组织递补选房工作。届时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发布递补选房公告,并根据房源数量以公告及电话方式通知一定数量后续家庭。

    (一)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申购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二)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