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百余业主状告开发商 赢了官司却仍收不了房
  • 百余业主状告开发商 赢了官司却仍收不了房
  • 2023-07-25 08:38:43
  • 买的新房迟迟难入住。位于西安市浐河西路的海伦湾二期楼盘延迟交房近一年,购房者去法院告赢了开发商,可结果是新房依旧收不了。

    胡女士说,2018年买房前,她也看了不少,最终选定海伦湾二期的房子,五证齐全。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2019年10月,高层住宅就在陆续封顶。”胡女士说,可到了交房日子,开发商却交不了房子,小区看上去还像工地。

    今年6月,胡女士和140余名购房者将海伦湾二期的开发商——西安宝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延迟交房的违约金。

    开发商曾两次向业主发的函中都提到,承建单位在保证房屋质量的前提下,一直在积极施工建设相关工程,但因疫情、治污减霾等因素影响,导致该房屋竣工交付时间一再延迟,希望理解。

    雁塔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上显示:法院在调查后认为,截至2020年2月28日,已达到复工复产条件,被告(即宝泽公司)怠于组织工人复工造成的扩大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后果。关于被告要求扣除因治污减霾的误工期,其虽提交监理日志等证据证明其实际停工天数,但被告公司作为开发商,在开发涉案项目前,应当预见因冬防期治污减霾要求对工程工期的影响,该情况明显系可以预见,且可以通过合同约定避免。但合同附件的补充条款却未约定该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故被告(宝泽公司)要求扣除该部分天数的辩称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截至庭审辩论终结之日,即2021年7月23日,法院查明扣除受疫情影响33天及合同约定的谅解期90天外,宝泽公司还是违约了,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9000余元,因宝泽公司实际交付房屋时间的不确定,故庭审辩论终结以后的违约金原告可另行主张。也就是说,从2021年7月24日到交房之前的这段时间,开发商仍需向购房者支付因延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

    胡女士说,她和其他一百余名业主是第一批状告开发商的,都赢得了官司,也拿到了截至庭审辩论终结之日(即2021年7月23日)以前的违约金。胡女士虽官司赢了,房子依旧收不了。“小区建设进展缓慢,和开发商多次交涉,对方也多次承诺,可时至今日,小区里除了铺设了部分道路外,有些地方还没回填,绿化只做了一点。”胡女士不知道何时能入住新房。

    华商报记者查询发现,浐灞生态区曾于11月8日就此在网上回复过业主,称就海伦湾项目延期交房问题,住建局一直积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施工,并于今年3月、6月两次对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今年7月8日,再次联合雁鸣湖园办、十里铺派出所,组织业主见面会,就延期问题进行协商,并就具体交房时间给出承诺。从7月至10月,又4次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督促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加快施工进度。

    记者看到宝泽公司于7月28日向业主发布的公示函,称二期高层计划于8月30日完工,叠墅于9月30日完工,将于12月30日取得竣工备案表并交付房屋。

    眼见着要到了交房日子,可小区18号楼前的绿化没做,正式电也没通上,叠拼别墅还有地方没回填。对于能否按时交房,宝泽公司客服说,此次未能如期施工的原因是回填的土源不好找,又赶上近期政府部门要求治污减霾,不能动工。对于先前承诺的12月30日交房能否实现现在还不好说,如若真的延期,会给业主再通知,并表示近期给业主延期交房的赔付方案就出来了。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