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批的对象:本省户籍地、具备流动人口、未滿1818岁的青少或虽已e5a48de588b6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53965满1818岁但仍在本省小学教师寄读的同学,及其非本省户籍地,具备流动人口,在本省寄读,且长辈一边以参于本省交缴满5年,随班主任在本省住的学龄前儿童儿童。申报材料:1、